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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绵阳市涪城区2025年第29批次建设用地
2025-09-05
区自然资源局
土地征收
公告通知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2025年第29批次建设用地的土地征收预公告,拟征收位于青义镇大龙村12组和西园村2社的土地,主要用于城镇村道路建设。公告期间将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并提醒居民不得在此期间内抢种抢建,否则不予补偿。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绵游府经开征地公告〔2025〕14号)
2025-09-01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土地征收
公告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小松路(小枧至松垭)项目土地征收的公告,涉及游仙区小枧镇思源社区一组,批准机关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文号为川府土〔2025〕740号,批准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征收总面积0.2405公顷,均为耕地。公告明确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方式,并告知了公告发布的方式和时间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绵游府经开征地公告〔2025〕15号)
2025-09-01
区自资中心
土地征收
政府公告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小松路(小枧至松垭)项目土地征收的公告,公告了批准机关、文号、时间和用途,并详细说明了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面积和地类,以及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等信息。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绵游府经开征地公告〔2025〕16号)
2025-09-01
区自资中心
土地征收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小松路(小枧至松垭)项目土地征收的公告,公告详细列出了批准机关、文号、时间及用途,被征收土地的具体位置、面积和地类,以及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等信息。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绵游府经开征地公告〔2025〕17号)
2025-09-01
区自资中心
土地征收
公告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小松路(小枧至松垭)项目土地征收的公告,该征收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为川府土〔2025〕740号,征收总面积2.0554公顷,包括耕地、林地和园地。公告还详细说明了补偿标准和社会保障安置方式,并告知了异议申请途径。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绵游府经开征地公告〔2025〕18号)
2025-09-01
区自资中心
土地征收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小松路(小枧至松垭)项目土地征收的公告,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了该项目用地,征收土地总面积为1.1121公顷,包括0.9771公顷耕地和0.1350公顷林地。补偿标准按照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并采取社会保障方式安置被征地农民。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绵游府经开征地公告〔2025〕19号)
2025-09-01
区自资中心
土地征收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征收经开区松垭镇鹤翔社区一组的土地总面积为2.7386公顷,涉及耕地、林地、园地等多种地类。公告详细列出了征收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并告知了异议申请途径。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绵游府经开征地公告〔2025〕20号)
2025-09-01
区自资中心
土地征收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小松路(小枧至松垭)项目土地征收的公告,公告了批准机关、文号、时间及用途,并详细列出了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面积和地类,以及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绵游府经开征地公告〔2025〕21号)
2025-09-01
区自资中心
土地征收
公告通知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小松路(小枧至松垭)项目土地征收的公告,公告了征收土地的批准机关、文号、时间及用途,并详细列出了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等信息。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绵游府经开征地公告〔2025〕22号)
2025-09-01
区自资中心
土地征收
公告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小松路(小枧至松垭)项目土地征收的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批准机关、文号、时间及用途,被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积和地类,以及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等详细信息。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绵游府经开征地公告〔2025〕23号)
2025-09-01
区自资中心
土地征收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小松路(小枧至松垭)项目土地征收的公告,公布了批准机关、文号、时间和用途,以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面积和地类,并详细说明了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绵游府经开征地公告〔2025〕24号)
2025-09-01
区自资中心
土地征收
公告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小松路(小枧至松垭)项目土地征收的公告,公告详细列出了征收土地的批准机关、文号、时间、用途以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面积和地类,并明确了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绵游府经开征地公告〔2025〕25号)
2025-09-01
区自资中心
土地征收
公告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小松路(小枧至松垭)项目土地征收的公告,批准机关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文号为川府土〔2025〕740号,征收总面积1.0269公顷,包括耕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及建设用地。公告明确了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并告知了异议申请途径和公告期限。
征收土地预公告-绵阳市涪城区2025年第18批次建设用地
2025-09-01
区自然资源局
土地征收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2025年第18批次建设用地的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收土地位于杨家镇杨家社区4、5、6、7组范围内,主要用于城镇村道路用地和公园绿地。
征收土地预公告-绵阳市2025年第28批次建设用地
2025-09-01
区自然资源局
土地征收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收土地用于绵阳市涪城区2025年第28批次建设用地,包括排水用地和防护绿地。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自2025年9月1日至9月12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绵阳市涪城区2025年第27批次建设用地
2025-08-18
区自然资源局
土地征收
政务公告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2025年第27批次建设用地的征收土地预公告,土地主要用于公园绿地和城镇村道路用地。公告明确了征收范围、目的,并告知了土地现状调查的时间和方式,同时提醒居民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建。
征收土地预公告-绵阳市涪城区2025年第25批次建设用地
2025-07-30
区自然资源局
土地征收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收土地用于交通场站用地建设,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涉及新皂镇皂角铺社区6组的土地。
征收土地预公告-绵阳市涪城区2025年第17批次建设用地
2025-07-26
区自然资源局
土地征收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2025年第17批次建设用地的土地征收预公告,拟征收位于涪城区石塘街道浸水村7、8社、东岳社区1组和御营社区7组的土地,主要用于城镇村道路用地。
征收土地预公告-绵阳市涪城区2025年第9批次建设用地
2025-07-24
区自然资源局
土地征收
公告通知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收土地位于石塘街范家村4、6、8、9社范围内,主要用于城镇住宅用地和商业用地,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5年7月24日至8月6日止。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绵游府经开征地公告〔2025〕5号)
2025-07-24
区自资中心
土地征收
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了绵阳市2024年第76批次建设用地,征收游仙区松垭镇福新社区1组的0.1578公顷土地,包括耕地0.0414公顷、草地0.0018公顷、建设用地0.0216公顷。补偿标准按照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涉及3人农业人口和2人的住房拆迁安置,采用社会保障、统规统建、统规联建及货币补偿等方式。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绵游府经开征地公告〔2025〕6号)
2025-07-24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土地征收
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了绵阳市2024年第76批次建设用地的征收,涉及游仙区松垭镇福新社区2组,总面积0.6538公顷,包括耕地、草地、其他农用地及建设用地。补偿标准按照区片综合地价执行,人员安置采取社会保障方式,住房安置采用统规统建、统规联建及货币补偿等方式。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绵游府经开征地公告〔2025〕7号)
2025-07-24
区自资中心
土地征收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2024年第76批次建设用地的征收公告,涉及游仙区松垭镇福新社区7组,总面积0.3355公顷,包括耕地0.3146公顷、园地0.0168公顷、建设用地0.0041公顷。公告详细列出了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并提供了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绵游府经开征地公告〔2025〕8号)
2025-07-24
区自资中心
土地征收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征收松垭镇福新社区10组土地的公告,土地总面积为0.5981公顷,包括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公告详细列出了征收补偿标准和人员安置途径,并提供了复议途径。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绵游府经开征地公告〔2025〕9号)
2025-07-24
区自资中心
土地征收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批准机关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文号为川府土(绵)〔2025〕25号,征收地点位于游仙区松垭镇福新社区11组,总面积0.0085公顷,全部为耕地。补偿标准按照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不涉及人员安置和住房安置。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绵游府经开征地公告〔2025〕10号)
2025-07-24
区自资中心
土地征收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涉及游仙区松垭镇福新社区17组,总面积0.5109公顷,包括耕地0.3247公顷、园地0.1800公顷、其他农用地0.0062公顷。补偿标准依据相关规定执行,安置方式采用社会保障方式。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绵游府经开征地公告〔2025〕11号)
2025-07-24
区自资中心
土地征收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2024年第76批次建设用地的征收公告,公告详细列明了征收的土地所有权人、位置、面积及地类,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并提醒被征收者可在六十日内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绵游府经开征地公告〔2025〕12号)
2025-07-24
区自资中心
土地征收
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绵阳市2024年第76批次建设用地,征收游仙区松垭镇鹤翔社区3组的0.8800公顷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计算,采取社会保障方式进行人员安置。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绵游府经开征地公告〔2025〕13号)
2025-07-24
区自资中心
土地征收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涉及松垭镇鹤翔社区4组,总面积0.1024公顷,包括耕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公告详细列出了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并提供了复议途径。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绵涪府经开征地公告〔2025〕26号)
2025-07-24
区自资中心
土地征收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2024年第76批次建设用地的征收公告,批准机关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文号为川府土(绵)〔2025〕25号,批准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被征收土地位于涪城区塘汛街道群丰社区17组,总面积0.1937公顷,其中耕地0.1924公顷、其他农用地0.0013公顷。补偿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涉及4名农业人口的社会保障安置。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绵涪府经开征地公告〔2025〕27号)
2025-07-24
区自资中心
土地征收
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了绵阳市2024年第76批次建设用地征收,涉及涪城区塘汛街道友谊社区3组,总面积0.3530公顷,包括0.3445公顷耕地和其他0.0085公顷农用地。征收补偿标准按照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人员安置采用社会保障方式,住房安置不涉及。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绵涪府经开征地公告〔2025〕28号)
2025-07-24
区自资中心
土地征收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涉及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绵阳市2024年第64批次建设用地,总面积4.6065公顷,包括耕地4.2042公顷、园地0.2052公顷、其他农用地0.0431公顷、建设用地0.1540公顷。公告详细列出了征收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并提供了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和渠道。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绵涪府经开征地公告〔2025〕30号 )
2025-07-24
区自资中心
土地征收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征收绵阳市2024年第64批次建设用地的公告,包括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位置、面积和地类等信息,以及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方式和住房安置方式。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绵阳市涪城区2025年第16批次建设用地
2025-07-22
区自然资源局
征地
公告
土地征收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就2025年第16批次建设用地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涉及吴家镇广福村3、4组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9772公顷,主要用于城镇村道路用地。公告期为30天,从2025年7月22日至8月20日。
征收土地公告——绵阳市2024年第18批次建设用地
2025-07-11
土地征收
政府公告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绵阳市2024年第18批次建设用地的土地征收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征收土地范围、地类及面积等信息。
征收土地公告——绵阳市2024年第19批次建设用地
2025-07-11
土地征收
公告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绵阳市2024年第19批次建设用地的土地征收公告,该批次建设用地已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告期为30天。
征收土地公告——绵阳市2024年第20批次建设用地
2025-07-11
土地征收
政府公告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关于绵阳市2024年第20批次建设用地,已获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告时间为30天。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绵阳市涪城区2025年第13批次建设用地(永兴镇金河村3组、平和村7组)
2025-07-02
涪城区
土地征收
政策法规
绵阳市涪城区发布2025年第13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拟征收永兴镇金河村3组、平和村7组共3.3539公顷集体土地,补偿标准依据四川省及绵阳市相关文件执行,涉及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安置方式为社保安置,公告期限30天,自2025年7月2日至7月31日,逾期视为无异议。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绵涪府经开征地公告〔2025〕12号)
2025-06-26
区自资中心
土地征收
政府公告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土地征收公告,涉及2024年第65批次建设用地,批准机关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总面积1.9829公顷,包含耕地、园地、林地等类型,补偿标准为
53900元
/亩,安置方式包括社会保障及货币补偿等。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绵涪府经开征地公告〔2025〕14号)
2025-06-26
区自资中心
土地征收
政府公告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征地公告,批准机关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文号川府土(绵)〔2025〕12号,涉及征收0.3140公顷土地,补偿标准为
53900元
/亩,采用区片综合地价计算,不涉及人员安置。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绵涪府经开征地公告〔2025〕15号)
2025-06-26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土地征收
政府公告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征地公告,涉及2024年第65批次建设用地,批准机关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征地面积0.0008公顷,为园地,补偿标准为
53900元
/亩,不涉及人员安置和住房安置,公告期30日,可申请行政复议。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绵涪府经开征地公告〔2025〕16号)
2025-06-26
区自资中心
政务
土地征收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土地征收公告,涉及2024年第65批次建设用地,批准机关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面积0.0140公顷,补偿标准为
53900元
/亩,不涉及人员安置。公告通过政务公开栏和网站发布,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自公告结束之日起实施。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绵涪府经开征地公告〔2025〕17号)
2025-06-26
区自资中心
土地征收
政府公告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土地征收公告,涉及2024年第65批次建设用地,土地总面积0.2154公顷,主要为园地和其他农用地。补偿标准按区片综合地价计算,其中耕地0.0023公顷、园地0oted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绵涪府经开征地公告〔2025〕18号)
2025-06-26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土地征收
政府公告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土地征收公告,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将征收0.1956公顷土地,包括0.1011公顷耕地和0.0945公顷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
53900元
/亩,安置方式包括社会保障和住房补偿。公告自2025年6月26日起生效,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将在此后实施。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绵涪府经开征地公告〔2025〕19号)
2025-06-26
区自资中心
土地征收
政府公告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土地征收公告,涉及2024年第65批次建设用地,批准机关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总面积0.3901公顷,包含耕地和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
53900元
/亩,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别按30%和70%计算,安置方式为社会保障和住房安置。公告通过政务公开栏及政府网站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工作自公告结束之日起实施。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绵涪府经开征地公告〔2025〕20号)
2025-06-26
区自资中心
土地征收
政府公告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土地征收公告,涉及2024年第65批次建设用地,批准机关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面积0.0827公顷,为耕地,补偿标准为
53900元
/亩,安置方式为社会保障,不涉及住房安置。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绵涪府经开征地公告〔2025〕21号)
2025-06-26
区自资中心
土地征收
政府公告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土地征收公告,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0.6448公顷土地,涉及耕地、园地、草地等,补偿标准按区片综合地价计算,安置方式为社会保障,不涉及住房安置。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绵涪府经开征地公告〔2025〕22号)
2025-06-26
区自资中心
土地征收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征地公告,批准机关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文号川府土(绵)〔2025〕12号,征收土地面积0.2125公顷,包括耕地0.1762公顷和其他农用地0.0363公顷。征地补偿标准为区片综合地价
53900元
/亩,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别按30%和70%计算,涉及2人安置。征地公告为期30日,自公告结束起实施补偿安置,异议人可于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绵涪府经开征地公告〔2025〕23号)
2025-06-26
区自资中心
政府公告
土地征收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拟征收塘汛街道文跃社区7组0.1566公顷土地,包含耕地和其它农用地,补偿标准按区片综合地价计算,安置方式为社会保障,公告期限30日,同时提供行政复议途径。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绵涪府经开征地公告〔2025〕24号)
2025-06-26
区自资中心
土地征收
政府公告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涉及2024年第65批次建设用地,批准机关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征地面积0.0137公顷,均为耕地,补偿标准为
53900元
/亩,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别按区片综合地价的30%和70%计算,不涉及农业人口安置及住房安置,公告期限30日,可在线查询。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绵涪府经开征地公告〔2025〕25号)
2025-06-26
区自资中心
土地征收
政府公告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征地公告,涉及2024年第65批次建设用地,批准机关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征地用途为建设用地。被征收土地总面积0.0794公顷,包含耕地0.0696公顷和其他农用地0.0098公顷,所有权人为涪城区塘汛街道文跃社区11组。征地补偿标准为
53900元
/亩,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别按30%和70%计算,安置方式为社会保障。公告自2025年6月26日起发布,为期30日,可在线查询。
征收土地预公告-绵阳市涪城区2025年第19批次建设用地
2025-06-26
区自然资源局
土地征收
政府公告
绵阳市涪城区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收新皂镇皂角铺社区11组土地,用于2025年第19批次建设用地,包括商业和住宅用途。公告包含土地现状调查安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公告时间等信息,自2025年6月26日起至7月9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绵阳市涪城区2025年第20批次建设用地
2025-06-26
区自然资源局
土地征收
公告公示
绵阳市涪城区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收新皂镇皂角铺社区及石梯子村部分土地,用于2025年第20批次建设用地,包括物流仓储和道路用地。公告明确征收依据、土地范围、调查安排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事项,并规定公告时间及公开渠道。
征收土地预公告-绵阳市涪城区2025年第21批次建设用地
2025-06-26
区自然资源局
城市规划
土地征收
绵阳市涪城区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收新皂镇石梯子村6社及皂角铺社区6组土地,用于2025年第21批次建设用地,主要用途为供电用地。公告明确了征收目的、土地现状调查安排及公告时间等事项,强调土地权属人需配合调查,并说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公告发布渠道。
征收土地预公告-绵阳市涪城区2025年第22批次建设用地
2025-06-26
区自然资源局
土地征收
公共事务
绵阳市涪城区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收位于新皂镇石梯子村6社及皂角铺社区2、6组的土地,用于2025年第22批次医疗卫生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公告自2025年6月26日起发布,为期10个工作日,期间将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在多个平台公开。
征收土地公告——绵阳市2024年第17批次建设用地
2025-06-26
涪城区
土地征收
政府公告
绵阳市涪城区发布关于2024年第17批次建设用地的征收土地公告,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土地征收范围、补偿标准及工作安排,公告期限至2025年7月26日,公众可对批复内容提出行政复议。
征收土地预公告-绵阳市涪城区2025年第15批次建设用地
2025-06-26
区自然资源局
政府公告
土地征收
绵阳市涪城区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收石塘街道浸水村7、8社土地,用于2025年第15批次建设用地,包括商业用地和公园绿地。公告明确土地现状调查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起,持续10个工作日,至7月9日。涉及居民需配合调查,且公告期间内抢种抢建不予补偿。
征地预公告-绵阳市涪城区2025年第16批次建设用地
2025-06-26
区自然资源局
土地征收
城市建设
绵阳市涪城区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地范围位于吴家镇广福村3、4组,用于2025年第16批次建设用地,主要为城镇村道路用地。公告明确土地现状调查安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公告时间等事项,强调征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并需相关权利人配合调查确认。
征收土地公告-绵阳市2025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涪城区青义镇大新村4社)
2025-06-20
区自然资源局
土地征收
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了绵阳市2025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涉及涪城区青义镇大新村4社,总面积为5.7309公顷,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和其他农用地。公告由青义镇政府张贴,并在区政府网站发布,公告时间为30天。
征收土地公告-绵阳市2025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涪城区青义镇金家林社区4组)
2025-06-20
区自然资源局
土地征收
公告
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了绵阳市2025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总面积为3.1640公顷,包括耕地1.1121公顷,林地2.0163公顷和其他农用地0.0356公顷。补偿标准按照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涉及25名农业人口的社会保障安置。
征收土地公告-绵阳市2025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涪城区青义镇金家林社区5组)
2025-06-20
区自然资源局
土地征收
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了绵阳市2025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涉及涪城区青义镇金家林社区5组0.9851公顷的土地,包括耕地0.2808公顷、林地0.5245公顷和其他农用地0.1798公顷。补偿标准按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采取社会保障方式进行人员安置。
征收土地公告-绵阳市2025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涪城区青义镇西园村4社)
2025-06-20
区自然资源局
土地征收
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了绵阳市2025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涉及涪城区青义镇西园村4社,总面积为0.1855公顷。补偿标准包括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和非农用地补偿标准,人员安置采用社会保障方式,住房安置按相关规定执行。公告将在镇政府和村政务公开栏张贴30天,并在区政府网站发布。
征收土地公告-绵阳市2025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涪城区青义镇西园村5社)
2025-06-20
区自然资源局
土地征收
政府公告
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了绵阳市2025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涉及涪城区青义镇西园村5社,总面积2.3798公顷,包括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等。公告由青义镇政府张贴并发布于区政府网站,补偿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安置方式包括社会保障和住房安置。
征收土地公告-绵阳市2025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涪城区青义镇大龙村村集体)
2025-06-20
区自然资源局
土地征收
公告
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了绵阳市2025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位于涪城区青义镇大龙村村集体,总面积1.5707公顷,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和其他农用地以及建设用地。公告将在镇、村、村民小组政务公开栏张贴并同步发布于区政府网站,公示期为30天。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或其他权利人如对公告有异议,可在六十日内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征收土地公告-绵阳市2025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涪城区青义镇西园村5社)
2025-06-20
区自然资源局
土地征收
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了绵阳市2025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涉及涪城区青义镇西园村5社的土地,总面积为1.9857公顷,其中包括耕地0.5812公顷,园地1.0915公顷等。公告将在青义镇及相关部门的政务公开栏张贴30天,并在政府网站发布。被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也已明确。
征收土地预公告——G108绵阳城区过境段改建工程项目(永兴镇飞云社区2、4组,绵西村1、3、4、5、...
2025-06-13
未知
土地征收
工程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G108绵阳城区过境段改建工程项目的土地征收预公告,拟征收面积约31.6956公顷的土地,主要用于公路建设。
征收土地预公告——绵阳市涪城区2025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青义镇鼓楼村第6、9、11村民小组,永兴...
2025-06-10
未知
土地征收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2025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的征收土地预公告,涉及青义镇鼓楼村和永兴镇永惠村的部分土地,主要用于住宅、商业、体育、公园绿地、公共交通场站及环卫用地。公告明确了土地现状调查的时间安排,并提示公告期间内不得抢种抢建,否则不予补偿。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绵游府经开征地公告〔2025〕4号)
2025-05-21
区自资中心
土地征收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启动游仙区(经开区片区)松垭镇部分社区集体土地征收的预公告,涉及面积约36公顷,用于成片开发建设,并提醒居民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者不予补偿。
绵阳市安州区隐海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项目成交公告
2025-04-25
土地征收
项目成交公告
绵阳市安州区隐海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项目由四川琴创国空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以
94800.00元
中标。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绵游府经开绵游府经开征地公告〔2025〕3号)
2025-03-28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
土地征收
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了绵阳市2024年第78批次建设用地,征收游仙区松垭镇鹤翔社区6组的4.5468公顷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补偿标准采用区片综合地价,并提出采取社会保障和货币补偿等方式进行住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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