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江24小时
/ 网络直播
网络主播与经纪公司的劳动关系这样认定→
2025-06-09
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律
劳动关系
网络直播
案例涉及网络主播与经纪公司的劳动关系认定。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不具备劳动合同必备要素,且经纪公司并未对主播进行劳动管理,主播的收入主要来自粉丝打赏,因此确认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合同关系。法官指出,在考量新就业形态下的劳动关系时,需综合判断主体资格、管理程度、收入来源等因素。
蜀ICP备2021020156号-1